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使用協議
1.特別提示
1.1 如果您接受激光與紅外網( http://www.laser_infrared.com)的網絡服務,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其不定時發布的操作規則提供基于互聯網的相關服務(以下稱“網絡服務”),為獲得網絡服務,服務使用人(以下稱“用戶”)應當同意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并按照頁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冊程序。用戶在進行注冊程序過程中點擊“同意”按鈕即表示用戶完全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
2. 服務內容
2.1 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的具體內容由激光與紅外網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激光與紅外網保留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絡服務的權利。
2.2 激光與紅外網在提供網絡服務時,可能會對部分網絡服務(例如廣告服務和信息獲取)的用戶收取一定的費用。在此情況下,激光與紅外網會在相關頁面上做明確的提示。如用戶拒絕支付該等費用,則不能使用相關的網絡服務。
2.3 激光與紅外網僅提供相關的網絡服務,不提供相關硬件設備及其他獲得網絡服務的條件。
3. 使用規則
3.1 用戶在申請使用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時,必須向中國光網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個人資料有任何變動,必須及時更新。
3.2 用戶注冊成功后,激光與紅外網將給予每個用戶一個用戶帳號及相應的密碼,該用戶帳號和密碼由用戶負責保管;用戶應當對以其用戶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法律責任。
3.3 用戶必須同意接受激光與紅外網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戶發送的商品促銷或其他相關商業信息。
3.4 用戶在使用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a) 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和法規;遵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各項有關法律法規;
(b) 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網絡服務系統;
(c) 遵守所有與網絡服務有關的網絡協議、規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系統進行任何可能對互聯網的正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
(e) 不得利用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系統傳輸任何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庸俗淫穢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資料;
(f) 不得利用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不利于激光與紅外網的行為;
4. 內容所有權
4.1 激光與紅外網提供的網絡服務內容可能包括:文字、軟件、聲音、圖片、錄象、圖表等。所有這些內容受版權、商標和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
4.2 用戶只有在獲得激光與紅外網或其他相關權利人的授權之后才能使用這些內容,而不能擅自復制、再造這些內容、或創造與內容有關的派生產品。
5. 隱私保護
5.1 激光與紅外網保證不對外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戶注冊資料及用戶在使用網絡服務時存儲在激光與紅外網的非公開內容,但下列情況除外:
(a) 事先獲得用戶的明確授權;
(b) 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c) 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d) 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e) 為維護激光與紅外網的合法權益。
5.2 激光與紅外網可能會與第三方合作向用戶提供相關的網絡服務,在此情況下,如該第三方同意承擔與激光與紅外網同等的保護用戶隱私的責任,則激光與紅外網可將用戶的注冊資料等提供給該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單個用戶隱私資料的前提下,激光與紅外網有權對整個用戶數據庫進行分析并對用戶數據庫進行商業上的統計和分析利用。
6. 免責聲明
6.1 用戶明確同意其使用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其自己承擔;因其使用激光與紅外網網絡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擔,激光與紅外網對用戶不承擔任何責任。
6.2 激光與紅外網不擔保網絡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網絡服務不會中斷,對網絡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準確性也都不作擔保。
7. 服務變更、中斷或終止
7.1 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的需要而需暫停網絡服務,激光與紅外網將盡可能事先進行通告。
7.2 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中國光網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絡服務而無需通知用戶:
(a) 用戶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
(b) 用戶違反本協議中規定的使用規則。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激光與紅外網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隨時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絡服務的權利,對于所有服務的中斷或終止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無需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8. 違約賠償
8.1 用戶同意保障和維護激光與紅外網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如因用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而給激光與紅外網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失,用戶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9. 修改協議
9.1 激光與紅外網將可能不定時的修改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一旦條款內容發生變動,激光與紅外網將會在相關的頁面提示修改內容。
9.2 如果不同意激光與紅外網對服務條款所做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網絡服務。如果用戶繼續使用網絡服務,則視為用戶接受服務條款的變動。
10. 法律管轄
10.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10.2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激光與紅外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 通知和送達
11.1 本協議項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重要頁面公告、電子郵件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于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12. 其他規定
12.1 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12.2 如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